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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材料产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20-2021年“重庆新材料研发制造先进企业”“重庆新材料重点产品”和“重庆新材料十大科技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4 3:25:23    浏览次数:1486         附件下载:

各会员、理事单位,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加快我市新材料产业集群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推动新材料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升级、提质增效,支持鼓励和培育一批新材料研发创新、生产中的骨干、重点产品,调动全体会员单位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树立先进典型,传递正能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意见》、《市政府关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发(2021)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企业需求理事会研究,并报请市经信委同意,决定在本会开展2020-2021年度“重庆新材料研发制造先进企业”、“重庆新材料重点产品重庆新材料十大科技之星”的评选活动。为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单位

市经济和息化员会、市新材料专家委员会

二、评选范围:

本会全体会员单位市结构材料、市功能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成员单位及相关技术人员。

、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重庆新材料研发制造先进企业评选条件

1、我市境内从事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先进高分子功能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等新材料研发、生产(应用)的实体企业,其注册地和税务关系均在我市辖区。

2、企业在全国、全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行业地位,成长性好,上升空间大,属于朝阳产业或传统优势企业,产品先进、经济效益、市场前景好。

3、企业研发和生产的产品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先进技术。拥有自主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技术专利等知识专权,或有国家、市级重新产品。企业建有专门的技术研发机构,大专以上学历职工占职工总数不低于40%、科研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20%企业产品研发投入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

4、企业连续三年的产品销售收入年均在2亿元以上、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但属创新成长型企业,年产品销售收入可降在5000万元以上。

5、企业运行正常,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企业及企业法人无违法犯罪不良纪录。

6、2019年已申报并评为先进的本次不申报。

(二)重庆新材料重点产品评条件

 1、我市境内从事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先进高分子功能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等新材料研发生产(应用)实体企业,其注册地和税务关系均在我市辖区。
     2、企业在全国、全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行业地位,研发和生产的产品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先进工艺技术,有自主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技术专利或是国家、市级重新产品,或取得区、市级科技奖项的。产品经济效益、市场前景好,其产品占企业收入的60%以上

3、企业有完整、规范的产品标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安全环保监管体系,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近二年内无质量投诉和安全事故。

4、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企业及企业法人无违法不良纪录。

5、2019被评定授牌、且是同一产品(型号)的本次不再申报评选。

(三)重庆新材料十大科技之星评选条件

1、我市境内从事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性材料、前沿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应用)、设备制造的实体企业及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理论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应用方面,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2、申报人所在企业(单位)在全国、全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行业地位,成长性好,上升空间大,属于朝阳产业或传统优势企业、优势学科

3、在新材料领域或专业有独立研发创新特长,有专利、论文等知识产权,或有区、市(部)级科技奖项,主要或牵头研发和生产的产品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前沿先进技术

4、申报人所在企业(单位)运行正常,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企业及企业法人(申报人)无违法犯罪不良纪录。

、评选方法及要求

1、遵循自愿公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评审工作

2、申报重庆新材料研发制造先进企业,须按照评选条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本企业2021年度财务报表有关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重庆新材料重点产品,须按照评选条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报重庆新材料十大科技之星,须按照评选条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附件3)、事迹材料,并提供有关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个申报表均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单位,原则上申报一个评选项目,最多不超过二个。 

5、申报表及事迹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由联合会秘书处初后提出推荐意见,统一由专家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最后经理事会审核,再报送市主管部门审定公示确认获选名单。

资料报送、评审时间

此项评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关牌匾、奖杯、证书制作、专家评审等费用由联合会自筹解决。

申报工作从2022年1月1日开始,2月20日截止,过期不候。申报材料(含电子档)统一送交至市新材料产业联合会秘书处。专家评审工作拟在3月底前结束。

、表彰奖励

经专家委员会相关专家评选、市主管部门审定的获奖单位、个人,联合会将择时进行表彰授牌。同时,将通过重庆日报、人民网重庆频道、华龙网、上游新闻、重庆新材料杂志等市内外的相关主流媒体进行公开宣传报道。

获评认定“新材料重点产品”“新材料研发制造先进企业”可作为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有关项目优先评审的依据之一。获评“重庆新材料十大科技之星”可作为推荐申报重庆英才(创新创业英才)或十大重庆科技创新人物的条件之一。

、联系方式

收件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嘉德大道8号(重庆材料研究院内

联系人:周后清  60315380(办)

手机:13628215806    邮箱:1185065020@qq.com

 

                             重庆市新材料产业联合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重庆市新材料研发制造先进企业申报表

附件2:重庆市新材料重点产品申报表

附件3:重庆市新材料十大科技之星申报表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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